一、主 旨: |
1. 力行 女童軍徽章制度。
2. 增進女童軍技能訓練。
3. 提倡青少女正當活動。
4. 培養青少女獨立、創造之能力。 |
二、指導單位: |
台北縣政府、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 |
三、主辦單位: |
台北縣北新國小、台北縣女童軍會 |
四、日 期: |
95 年 10 月 28 日 (星期六) |
五、地 點: |
台北縣北新國小(新店市寶橋路 8 號) |
六、參加資格: |
已登畢 95 年三項登記之各級女童軍,每團不限人數。 |
七、費 用: |
參加費每人 100 元 (含行政費、紀念布章等),專科章考驗每考驗一項費用 25 元,通過即頒發專科章一枚。 |
八、專科章考驗項目 |
九、考驗程序: |
1. 以女童軍總會所頒標準填寫初試表,由團長負責初試考驗(有關專科部份可請其他 專科教師考驗、或以證書為憑視同初驗)
2. 完成初試後將考驗表連同報名表寄至 23145 新店市寶橋路八號北新國小總務處陳淑 真收
3. 於活動場地接受複試(無初驗表格者不得參加複試)
註:每人報考項目無限制,如無法完成所報項目時本會不負責,請自行慎重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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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費 用: |
1. 公車:欣欣 252 、綠 7 、綠 2 、台北客運 10 、北新國小站下車。
新店客運(台北 — 新店)七張站下車步行約 5 分鐘 。
2. 捷運新店七張站 |
十一、活動內容及日程: |
10 月 28 日 (星期六)
07 : 30---08 : 30 出發
08 : 30---09 : 00 報到
09 : 00---09 : 30 開訓、集合說明考驗事宜
09 : 30---12 : 00 考驗 (複試:筆試)
12 : 00---13 : 00 午餐、休息(午餐自備)
13 : 00---16 : 00 考驗 (複試:現場操作) |
十二、報 名: |
1. 即日起至 10 月 16 日止。請將報名費郵撥 16753365 台北縣女童軍會,繳費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表、 考驗初試表寄 23145 新店市寶橋路八號北新國小總務處陳淑真收 逾期不再接受報名(以郵戳為憑)。
2. 請各校給予交通費補助費。 |
十三、服裝及攜帶物品: |
女童軍制服、運動服、布鞋、健保卡、遮陽帽、水壺、專科章考驗用具、原子筆、雨衣等。 |